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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险:理赔方法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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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之前,需要在认识保险保障上下功夫。比如说为了规避意外,很多人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但是到底哪些情况属于“意外伤害”?

  “保险,就是为了’保险’(四川话:安全,稳妥)。”不管是人寿保险,还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各种财产保险,它们共同的作用都是“防范意外”。但是,千万不要觉得投了保就高枕无忧了,要保险提供真正有效的保障,还需要在投保前后下一番“功夫”。

  据统计,世界上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危险机有:第一,受伤:危险概率是1/3

  第二,车祸:危险概率是1/12。由此不难看出,我们的生活潜伏着太多的意外因子,不少人也会买保险,但是由于对保险的认识不够,只是觉得花出去钱买保障是应该的,殊不知购买保险不下功夫,可能只是买到了心安而已。

  投保之前:在认识保险保障上下功夫

  投保之前,需要在认识保险保障上下功夫。比如说为了规避意外,很多人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但是到底哪些情况属于“意外伤害”?到底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会给予理赔呢?这是投保前一定要弄清楚的问题,要让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对自己真正有保障作用。

  首先,伤害必须是对人身而言。像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

  其次,人身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畴。

  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属于人身意外伤害险了。

  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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