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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者切忌意外医疗险 不要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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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意外医疗险的赔付是有期限的,保险条款中明确指出,“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也就是说,倘若离此意外事故超过180天,就不属于此次意外事故的理赔范围。

  读者小王买了一份保单,其中包括住院费用补偿险6000元、意外伤害险20万元和意外医疗险5万元。前不久,小王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左脚小腿粉碎性骨折,经过手术,在脚里打了钢板,医生提醒小王需要静养一年,骨头长好后再进行拆板手术。

  提问:这意外事故一年后的拆板手术,意外医疗险可以赔付吗?应该如何赔付?

  解答:意外医疗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门急诊或普通病房住院进行治疗,对每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产生的合理且必需的急救车费及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一定的免赔额后,保险公司按10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需要注意的是,意外医疗险的赔付是有期限的,保险条款中明确指出,“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也就是说,倘若离此意外事故超过180天,就不属于此次意外事故的理赔范围。所以,小王一年后的拆板手术,意外医疗险是不赔的。

  但是,住院费用补偿险一般没有期限限制,小王还是可以在住院费用补偿险里得到赔付。所以专家提醒大家在做保险规划时,一定要全面周到,不能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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