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力促旅游保险长远发展
旅游强制综合保险制度或建立
继2012年5月1日海南省推出旅游综合险,即涵盖了游客人身意外险、旅行社强制责任险、旅游企业公众责任险、旅游从业人员人身意外险及相关旅游延伸的保险产品之后,海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调研组建议,为旅游强制综合险立法,并于明年向全国和海南省“两会”提交建议提案。这将是旅游保险的一次重大突破,为旅游保险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海南省已经成为国际化的旅游地,旅游业规模快速发展,旅游安全问题逐渐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异常天气、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报道也日益增加,这使得每一个游客都迫切需要一份能提供全面保障的旅行保险。海南旅游强制综合险就是这样一种费率低、高保额、高保障、优服务的旅游保险,它突破了传统旅游保险单一的特点,将保险范围扩大至游客在旅行过程中的吃住行游购等环节,实现了与游客的无缝对接,提供了旅行过程的全程保障,增加了旅行的舒适感和安全度。同时,立法定规使得这种保险的推行变得简单、方便。
为进一步提供良好的旅行保障,海南省还试运行了旅游风险保障体系电子平台。该保障体系整合了“海南省旅游信息服务平台”“理赔服务平台”“紧急事故处理救援平台”等,24小时为游客提供多国语言的旅游资讯、旅游投诉、旅游救援、旅游安全警示等多方服务,实现对海南省各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大巴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汪志伟)
详解
海南省旅游强制综合险立法时机已成熟,其他对旅游业依赖大的省份可能会纷纷效仿,这为保险业带来了许多机遇和挑战。
保险业获利空间大。不同于交强险以保护“第三人”为目的,旅游强制责任保险是以保护“被保险人”为目的的,所以不可能采取交强险的“不盈利且不亏损”经营原则,保险公司将获得数额巨大的市场空间。一份旅游强制责任险的保费不会超过50元,相对于数额上百、上千的旅游费而言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中国每年都有十亿左右的旅游人数,而且保险是强制性购买的,这对保险业来说无疑将会是一个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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