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管代理人说的有多么的好,作为买单的投保人来讲,一定不要认为代理人给你做的计划书就是合同的全部内容。在这种觉得计划书不错又怕上当受骗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其实方法很简单,你只管大胆的在投保单上签字就行了。等合同下来的时候,你可以用计划书和合同的内容做个比较,看看有没有不属实的地方。在十天之内,如果发现合同与计划书有不同的地方而令自己不满意的话,你随时可以到保险公司去退保而不会有损失。(最多保险公司收取工本费)
5、办保险时,保险公司会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投保重大疾病等健康保险时,我建议大家选择缴费的方式是越长越好,这里会关联到保险条款里的豁免功能。因为大多的保险公司都会在重疾险的条款里加了豁免功能,即如果被保险人在缴费期内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从发生重疾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就是说我们选择的缴费期越长,以后可能豁免的保费就越多。
6、注意观察期。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风险,一般在健康险条款里加了观察期,就是说我们的合同生效日并不是疾病理赔日。在这中间保险公司为了规避风险,它会有一个期间作为观察期,在这个期间之内发生了疾病的,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7、注意免责条款。和别的保险不同的是,健康险里的除外责任有一些疾病的定义,像先天性的疾病、妇女生育问题带来的住院等等。
8.我们在办理保险的时候注意自己是否有附加险,如果有附加险的话你一定要切记:通常附加险是以短险的形式出现在保单上的,大家在每年的续保时一定不要忘了它的存在,不要因为一时疏忽而使它失效。还有就是附加险的费率是浮动的,一般是根据被保险人自身的年龄来计算的,并不是说去年我的保费是多少今年就是多少,一定要向代理人咨询清楚什么时候要加费了?以免因为少交了保费影响了保单的效力。
9、最后大家要注意的是:疾病的释义。虽然说现在上海保险协会对健康险的疾病做了定义,而且由专业的医师来鉴定。但我不得不说的是保险公司在理赔的疾病上是自己作好定义的,所以我们在办完保险后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看清楚哪些疾病是保险公司承担的?他们对这些疾病的要求够不够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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