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何先生大学毕业后应聘上了上海的一家外企,事业顺利。2011年5月,他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真心满溢两全保险》保额30万元,该保险条款约定,若被保险人发生自驾汽车意外伤害事故,则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倍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8%之和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011年6月,何先生遭遇车祸身亡。阳光人寿接到报案后,多家分公司积极配合,在核实事故无误后,根据条款约定,赔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120.18万元。
问:被保险人驾驶私家车与大货车相撞导致死亡,如事故鉴定中被保险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是否可以获得赔付?
保险条款中会约定责任免除范围,包括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事项,因责任免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出险不属于责任免除,也无其他异常情况,那么即使被保险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应获得赔付。
问:此案例中被保险人的自驾车意外伤害发生在外地,客户家属在申请理赔时,是自行到外地收集理赔材料还是报案后由保险公司负责收集?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所以,只能由客户家属自行收集理赔材料。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提示和帮助,引导客户进行理赔材料的收集,待收集齐全后即可申请理赔。(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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