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读者:我妻子患有乳腺癌,今年初进行了手术后一直接受化疗,到现在新农合报销后自付的医药费已经达到1.8万元,想申请大病救助,可否?申请大病救助需要哪些程序?
宿州市民政局低保科工作人员:根据《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其中,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对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必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心肌梗塞、需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精神分裂症、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重症慢性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病种等。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可在县、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提供低保证、五保证等相关材料,经医院门诊录入后会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系统相对接,救助对象出院时,民政部门将按照患者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费用给予相应比例的救助资金。值得一提的是,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及救助封顶线因由各县(区)根据实际自行划定而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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