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旅游,意外随时可能发生。但假如发生的意外并非人身伤害,而是因自然灾害导致行程受阻,那保险公司是否也该赔付呢?
与遭遇严重的人身意外伤害相比,旅游时遭遇飞机延误、景点关门、行程更改、半路迷途等旅途意外的概率要大得多。张天华一家就遭遇了这样的囧事。
台风阻断澳洲游程
2011年底,张天华(化名)与家人打算利用2012年春节的机会去国外旅行,经过反复挑选,最终选定了一家旅游公司推出的“澳洲大堡礁逍遥纯玩”团队游。之后,张天华与旅游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4人的行程安排从2012年1月28日起至2012年2月4日共计6晚8天,其中2012年2月3日的安排为“凯恩斯-大堡礁-凯恩斯”,并支付旅游费用共计108300元。经旅游公司推荐,张天华等人还购买了一份“安心游”旅游保险。
然而2012年2月,一场号称百年最强的台风袭击了澳大利亚东北部的昆士兰州,其登陆点正好在举世闻名的澳洲旅游胜地大堡礁附近,台风带宽达500多公里,最大风速每小时280公里,所经之处,大量房屋被毁、树木被连根拔起,近十万家庭电力供应中断。数以千计游客和居民不得不撤离澳东北部沿海城市。
然而此时,张天华等人已经跟团顺利到达悉尼,开始了期待已久的澳洲之旅。谁知当玩到第四天时,旅行团被告知,由于台风来袭,原计划游程受阻,既无法回国,也无法继续在当地游玩,为此整个旅行团不得不滞留在澳洲的黄金海岸地区,直到2月5日才得以返沪。
保险条款如何解释
旅游中途遭到意外,玩得不尽兴,张天华便想到了当时投保的那份旅游意外险。于是他拿着当时旅游公司交付的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料,保险公司却表示,张天华保单上陈列的理赔项目另有解释,为此出示了一份长达12页的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条款”,每项赔偿事项都有附加的前提条件,依据这些附加条件,张天华显然不符合要求。
拿到这份条款后,张天华越想越气,便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单上列明的项目赔偿原告旅程延误900元、行李延误1500元、随身财产受损1500元、旅程变更7500元及事涉慰问费用补偿8000元等,共计人民币19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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