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制度层面来说,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劳动保障制度,可是对于大量的脑力劳动者,包括教师、记者、研究人员来说,他们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大,他们工作中的精神压力也相应很大。但是这种压力,并不以肉体损伤表现,他们往往成为劳动保护中最容易忽视的一个群体。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对过劳死的国家补偿制度不健全。过劳死,尤其是中青年业务骨干的过劳死出现后的抚恤,没有得到法律上的重视。中青年建设者由于受到文化传统的影响,更容易忽视自己,默默承担。在国际上,同样作为工作压力日益增大的国家,日本已将“过劳死”列入工伤范畴,给予一定的补偿。
从人情角度来说,中青年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国家的一员,他们承担了社会发展的个体压力;而作为家庭的成员,他们要面对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压力。但是他们没有得到相应的承认,而往往因为年龄和资历,被认为“还有机会”,“还年轻”。中青年超负荷运转的代价,是整个国家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忽视精神环境与社会健康建设所付出的惨痛代价。
对于中青年业务骨干的关怀和承认,是国家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这需要每一个部门,为他们提供一个宽松而不是苛责、积极而不是消极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今天的中青年建设者,既是劳碌的一代,又是焦虑的一代。在社会转型和个人角色转型的过程中,过度的期望及过少的关怀,使得他们从身体和心灵上处于精疲力竭的状态。
过劳死已经是中青年个人为了工作而面临的风险,而这种风险不可预期,也很难防范。因此,我们更应该给他们一份保障,减轻他们精神压力和负担,同时,我们不但要尊老爱幼,还要从工作和生活上承认中青年人群也是需要被关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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