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和加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支持人保健康宝鸡分公司在该区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为3万多农户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人社局、人保健康宝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人保健康宝鸡分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齐心协力抓好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经过前期宣传动员,从5月起进入保费收缴和业务承保的具体实施阶段,金台区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选择2—3个行政村,每个村选择3—5个村民小组,做好参保示范工作,以点带面,使所辖区域参保面达到95%以上。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金台区政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专项工作考核,并且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各村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区人社局、人保健康宝鸡分公司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解决工作推进和保险理赔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指导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据了解,人保健康宝鸡分公司在金台区推行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承保对象为金台区所辖5周岁至65周岁的农村人群,每人每年缴费20元,意外身故、意外伤害住院的保额分别为1万元和2000元。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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