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到了,一些情侣会考虑在“中国的情人节”给另一半买保险来表达爱意。但中德安联人寿的保险专家张娟提醒,由于情侣没有法定的保险利益,所以以男女朋友关系订立的保险合同很难被承保,而以夫妻关系投保则可获得承保。
张娟建议,对于收入有限的新婚夫妻,用来购买保险的支出不宜超过家庭收入的10%,且以意外、重疾、医疗等保障型险种为主。若未能参加当地政府的社保体系,则应适当加大重大疾病的保障额度。
她指出,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保险”是以婚姻维持年限作为约定的给付条件之一,若离婚,则不给付保险金或者对被遗弃的一方给付一定的保险金。虽然在国内不存在“爱情保险”这样的产品形态,但并不妨碍选择适合夫妻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保险产品购买方式,比如联合寿险。联合寿险是以比两人分别投保更少的总保费让夫妻同时成为被保险人,且均享有受益权的一种投保形式。目前市场上能够以联合寿险形式购买的保险产品多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与夫妻双方分别购买相同条件下(保额、保险期限、缴费期限等相同)的同款产品相比,用联合寿险的形式购买,保费要省得多。除了节省保费,以联合寿险形式购买保险计划后,依然可以根据夫妻双方需要各自购买附加险,比如女性疾病、住院补贴、重疾险等。(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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