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
下面就讲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和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
1.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每一被保险人保费金额1万元)
计算公式:保险费=(主险基本保险费+附加险基本保险费)×施工资质系数
主险基本保费=建筑施工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费(见基本保险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
(因基本保险费率表的基本保额是1万元。若保额是2万元,就是2万/1万=2.以此类推,3万元×3)
附加险基本保费=建筑施工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费(见基本保险费率表)×保额一万元的倍数
施工资质系数要在施工企业分类及对应资质划分表比对施工资质系数查找。对应套用即可。(施工资质不分类的建筑施工资质系数一律套用1.6的系数)
举例:一建筑二级施工企业承建了1万平方米的住房建设工程,并按保意外伤害保额1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万元,其应交保费计算如下:
主险基本保费=1万×0.12元×(10万/1万)=1.2万元
附加险基本保费=1万×0.48元×(1万/1万)=4800元
施工资质系数:查找工程属第一类,建筑企业资质为二级,对应查找得到的相应系数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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