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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人寿 给一个团体人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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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生人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深度意外保障 责任全面细致 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烧伤保险金、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统统涵盖,考虑更周到,保障更丰富 交费压力最小 凸现保险真义。

  产品名称:民生人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意外险

  所属公司:民生保险

  投保年龄:特定人群

  缴费方式:趸交

  保险期限:一年

  民生·团体意外伤害·产品特色:

  投保范围宽泛打破年龄限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身体健康、正常工作的在职员工投保,投保年龄打破被保险人常规要求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限定,低至16岁、高至70岁的人员可纳入投保范围

  深度意外保障责任全面细致

  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烧伤保险金、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统统涵盖,考虑更周到,保障更丰富

  交费压力最小凸现保险真义

  纯粹保障型险种,低廉交费,高额保障;小小支出,危难之时大显身手,应对生活中突发事件更从容,最能体现保险的强大威力

  民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遭受意外事故,导致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按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烧伤保险金:遭受意外事故烧伤,导致合同所附《烧伤保险金给付表》所列烧伤项目之一的,按规定给付烧伤保险金。

  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一侧肺叶切除、一半及以上肝切除、一个及以上肾脏切除或小肠三分之二以上切除,按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50%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的身故、残疾、烧伤及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责任开始】

  应承担的保险责任,须经投保人交付首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开始,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凭证。

  生效日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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