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产品而言,其实各家寿险公司早已存在纯保障型的健康险,但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目前国人的保险消费偏好等原因,一直没有得到市场的广泛响应。其实,消费者只要稍加思考就能发现,新推出的能够满足“返还”功能的产品,无非是投保人同时又购买了一份包含有生存给付责任的寿险或年金险而已,如果不考虑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话,购买纯保障健康险产品,投保人并不是“亏了”。
对中等收入的家庭,最重要的是考虑大病治疗引起的家庭财务危机,因此重疾险应当首先考虑。现在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在十几万元左右,因此普通人购买10万元-20万元的额度较为合适,在适当的时候可依个人情况的变化再适度增加保额,过高的保额对于大众而言并不必要。当然,如果希望得到更好的服务和更多的保障,可以在自身经济能力许可的前提下购买更高端或者保额更高的产品。
另外,要根据是否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自身的健康状况进行投保及确定保额。此次出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保险产品要区分投保人是否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因素,使商业保险充分发挥对“低保障,高覆盖”社保的有效补充作用,当然也避免了一直存在争议的已入社保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的赔付问题。同时,由于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在投保前最好能先进行一次健康评估,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如是否有家族遗传病、从事特殊行业等,再决定健康保险计划,以实现用最合理的保费支出获得合适的保障。
不能以保费作为最主要选择标准。保费的差异,往往表现在其保障范围大小不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选择时要将保险责任与保费一并考虑,并同时考虑上面提到的自身健康状况等因素,购买适合自身的健康保险产品。此外,还要选择服务好、运营规范的保险公司,以确保能够便利地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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