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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投保 选择产品组合是上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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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人们的生活压力、精神压力也日趋加大,很多人都处于亚健康状态。正因为如此,大家对健康问题越来越关注,健康险也因此成为市场消费热点。

  案例回放:

  李女士于2006年在某保险公司购买《福如东海终身寿险A款保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保险》,保额10万元。2012年2月28日再次投保该公司《康健荣尊定期防癌疾病保险》,保额5万元,年缴保费9795元。

  2013年初,李女士在体检时发现右乳出现包块,几个月后,被确诊为“乳腺癌”。2013年6月19日,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调查核实后,保险公司向其赔付保险金70.5万余元。2013年7月底,在李女士接受手术治疗后,该公司再次完成第二次赔付,共计赔付5.7万余元。同时,因《康健荣尊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含豁免条款,李女士今后将不再缴纳保险费,但保险继续有效,共计豁免保费27.4万余元。整个理赔结束后,保险公司共支付保险金76.2万余元,加上豁免保费,该案案值为103.7万余元。此外,李女士保险合同并没有因为高额理赔而终止,今后公司每年会向李女士支付10万元关爱金(50万元为限);若李女士还需继续手术治疗,每年最多可获得10万元手术费;同时李女士在住院期间每天可获得500元住院津贴(每年9万元为限);若今后病情恶化,需要继续化疗,则公司每年给付10万元(每年一次,十次为限)。

  案件分析:

  据记者了解,终身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或全残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费率相对较高。定期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费率相对较低。本案中李女士因乳腺癌获赔,因此焦点集中在本案所涉及的两款健康保险上。《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保险》保障21类重大疾病,《康健荣尊定期防癌疾病保险》保障更具有针对性,非常适合对癌症疾病有防御意识的保险消费者,这两款产品均具有一经确诊即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功能,改事后报销为提前给付,为被保险人诊疗救治提供了便捷通道。从保障范围来看,《康健荣尊定期防癌疾病保险》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但保障内容设计更加人性化,除癌症确诊保险金外,还具有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癌症手术保险金、放化疗保险金、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及豁免续期保险费等功能,能够在不同阶段为被保险人提出解决方案。

  专家建议: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工作部负责人杨轩建议,保险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时,对自身的年龄、性别、职业特点应进行细致分析,可通过“主险+附加险”、“终身险+定期险”、“普通险+特定险”等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组合。同时,应留意保险条款中关于保费豁免和观察期的描述。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的相关约定。保费豁免会避免投保人因失去劳动能力而带来的经济困难,相当于为保单又上了一份保险,是一种人性化的保险功能。健康保险的保单中通常会规定一个观察期,多为180天或1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如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一般会退还保险费;如观察期结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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