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种类别:疾病保险
销售渠道:个险营销
产品类型:组合型
保险期限:至70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趸交
产品特色
保重疾包含32种(类)重大疾病,呵护健康
保生命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障,捍卫尊严
保财富健康生存到70周岁返还保费,补充养老
保权益投保人遭遇意外,豁免续期保费,续享利益
保险责任
主险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
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550元与份数二者的乘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
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身故
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550元与份数二者的乘积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
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同时构成身体全残和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仅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或重大
疾病保险金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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