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是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为保险对象的商业保险,保费完全由参保人自行负担,进入门槛较高,所指疾病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其最大的特点是定额赔付,一旦参保人得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赔付,赔付的保险金与实际医疗发生费用无关,甚至可能大于实际医疗开销总额。
比如,某人投保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是580元,哪怕只缴费一年,第二年首次得了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该投保人都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10万元的定额赔付。相对而言,大病保险的保险金事先是不确定的,具体额度由所花医疗费用和报销比例共同决定,按比例报销意味着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
另外,大病保险是后期报销,而重疾险是先行赔付,一旦参保人得了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无需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凭相关医学证明材料即可一次性获得赔付,无需自己先行垫付。
应该说,我国基本医疗保障的定位是“低水平、广覆盖”,而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基本医疗保障之外,就会产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中,重疾险可以满足这种需求,并且不会影响个人在公共医疗体系中享有的权利。如果说大病保险重在保基本,那么重疾险是重在提品质。
近年来,我国重疾险发展势头良好,参保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是,由于商业保险经验缺乏、保险市场竞争仍不够规范等原因,我国重疾险的普及程度还不高。目前重疾险购买主体主要是公司团体,个人购买的相对较少。并且由于缴纳的保费不低,个人也多是经济状况较好的购买。随着党和国家对民生问题的不断重视、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保障意识的不断增强,相信重疾险将会有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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