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原以为根据合同,90%的费用可由险企买单。孰料,保险公司称按照合同条款规定,被保险人住院花费中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可赔70%。5000元—1万元的部分,可赔75%。1万元—2万元的部分,赔80%。2万元—4万元的部分,赔90%。只有4万元以上的花费才可获赔95%。而且,“免赔额”(医疗保险中,为限制风险,险企要求被保险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也需先行扣除。照此计算,张女士最终获赔5000余元,即实际医疗支出的67%左右。
生活中,和张女士一样有类似经历者不在少数。目前,虽然很多人在办理社会医保之外,都通过投保商业医疗险来加强保障,但对于医疗险理赔事宜,往往并不“通晓”。事实上,医疗险理赔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一如张女士,很多人抱怨自己购买的医疗险条款列明赔付比例为80%或90%,结果只获赔实际医疗费用的60%左右甚至更少,但倘若他们投保时就向保险公司做足咨询,就能知道医疗险理赔并非表面看来的“不靠谱”。
一方面,以张女士的事例为“诫”,消费者选择医疗险时,除了关注保障项目,还应注意保险条款中标红的赔偿比例及免责范围等内容,才能避免出险后的获赔额与预期产生较大落差。甚至有的产品针对不同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也会有所差异,即在保险公司推荐的医院进行治疗可以获得更高的赔付。弄清这些“限制”事项,理赔时才不会与险企发生纠葛。
另一方面,医疗险可以分为津贴型和费用型两种产品,前者是按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每日津贴额得出赔偿总额,而后者主要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比例赔付。在具体理赔过程中,消费者之所以碰到赔付额少于实际花费的情况,也是由于这两种产品在理赔条款中存在限制条件。对津贴型产品来说,免赔天数、全年累计天数上限等会影响实际理赔。而对费用型产品来说,单次住院免赔额、每次手术赔付上限等都是影响因素,尤其绝大多数费用型医疗险,其保险责任都与社会医保的目录规定相同,对超过医保范围的用药或治疗费用不予理赔。因此,消费者投保时应多加留意。
此外,保险公司通常会在医疗险条款中,约定只对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之所以如此规定,乃出于对其他投保人利益的保护。因为,险企若不注意控制风险地“滥赔”,必然导致赔款总量大大增加,间接引起医疗险产品涨价,这对其他诚信投保人而言是一种不公平。如某人不慎摔伤,住院一个半月。由于买过住院医疗险,他向保险公司提出全额理赔,但险企只同意赔付部分医疗费,理由正是投保人在住院的后一个月内,并未做过任何治疗,所以只赔付“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对于这样的理赔“限制”,准备投保医疗险的消费者也应有所认知,主动规避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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