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的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拥有几份保险,有些是自己投的,有些是单位交的。在投保时,保险营销员并不一定会告诉你哪些是有用的,哪些是多余的,说不定你的保险单存在重复投保的现象。而在理赔时,这就可能牵扯到多家保险公司。一旦如此,投保人是否能够从多家保险公司那儿都获得赔偿呢?
事实上,能否“叠加”赔偿,这还得看具体的险种。一般来说,意外伤害险、定额给付型的重疾险以及定期寿险之类的人身险产品,投保人出险后,都不会受到保险份数的影响,涉事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各自进行赔付。不过,对于一些财险(如车险)以及费用补偿型的医疗险而言,就不一定有这样的“好事”了。
在保额和份数范围内,意外伤害险果断赔
作为当下比较常见的险种,意外伤害险成为很多人的基本保障产品。相信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那就是买了多份意外险,会不会只能得到一份赔偿?比如说,你在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同时又在另外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后者保障显然更为全面,但如果只是遇到交通意外状况,最高是赔50万呢?还是100万呢?
结论是,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不管你买了多少份,你都可以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譬如说因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累计起来,最高赔付就是100万,两家公司各50万。只要是在保额范围内,你不会因为多买了一份而影响最后的理赔。
手头有多份“重疾险”,也能叠加给付?
随着人们对身体健康的重视度提升,重大疾病险颇受青睐。涉及到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有很多,包括专业的重疾险,它只针对重大疾病本身予以赔偿,并且不依赖其他寿险产品出售。
这里面也会存在重复投保的情况。举例子来说,市民姚先生在A公司买了一份重疾险,保额为15万;之后他又在B公司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为30万,他还在业务员的推荐下,附加了一份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额为2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