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中国保险市场上风靡一时的返还型健康险停止销售。尽管新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有病赔钱,无病还本”,但保险公司仍以组合的形式“复活”了返还型健康险。
返还型迎合保本心理
长期以来,“包含生存给付责任”是保险公司推销健康险时的一大卖点,许多保险公司都将此作为一种“敲门砖”。举例来说,某人投保某纯保障型健康险,假设年缴500元,共缴10年,虽然保费较低且保障却高,但这10年中没有发生保险理赔,很多人就会认为这5000元“亏本”了。而附加了生存给付责任的健康险产品则承诺返本,迎合了消费者的这一心理,也因此获得了相当快速的发展。
然而,返还型健康险虽然迎合了很多消费者的需求,但实际上从投保人角度而言却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返还的保费绝大部分实际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虽然这部分保费会被保险公司拿去进行投资,但投资收益率一般在3%-5%之间,并不会太高,因而其“返还”的钱大部分还是投保人自己交的保费;二是它偏离了健康险的本质,保险应当是为人们提供一种保障,健康保险则更应如此,而返还型健康险则带有了更多的投资理财(相关:证券财经)的意味,无疑偏离了保险保障的本质。此外,由于返还型健康险大多缴费较高,因而也将一部分真正需要健康保障的人拒之门外。也正是因为上述种种原因,返还型健康险被监管部门叫停。
为了满足人们“有病赔钱,无病还本”的这种心理,保险公司推出了新版健康险产品,其设计思路简而言之就是“寿险(或年金)主险+纯保障健康险产品”。消费者虽然买不到单一的返还型健康险产品,但实现相同功能的保险产品依然可以买到。
纯保障型健康险早已有之
就产品而言,其实各家寿险公司早已存在纯保障型的健康险,但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目前国人的保险消费偏好等原因,一直没有得到市场的广泛响应。其实,消费者只要稍加思考就能发现,新推出的能够满足“返还”功能的产品,无非是投保人同时又购买了一份包含有生存给付责任的寿险或年金险而已,如果不考虑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话,购买纯保障健康险产品,投保人并不是“亏了”。
对中等收入的家庭,最重要的是考虑大病治疗引起的家庭财务危机,因此重疾险应当首先考虑。现在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在十几万元左右,因此普通人购买10万元-20万元的额度较为合适,在适当的时候可依个人情况的变化再适度增加保额,过高的保额对于大众而言并不必要。当然,如果希望得到更好的服务和更多的保障,可以在自身经济能力许可的前提下购买更高端或者保额更高的产品。
另外,要根据是否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自身的健康状况进行投保及确定保额。此次出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保险产品要区分投保人是否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因素,使商业保险充分发挥对“低保障,高覆盖”社保的有效补充作用,当然也避免了一直存在争议的已入社保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的赔付问题。同时,由于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在投保前最好能先进行一次健康评估,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如是否有家族遗传病、从事特殊行业等,再决定健康保险计划,以实现用最合理的保费支出获得合适的保障。
不能以保费作为最主要选择标准。保费的差异,往往表现在其保障范围大小不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选择时要将保险责任与保费一并考虑,并同时考虑上面提到的自身健康状况等因素,购买适合自身的健康保险产品。此外,还要选择服务好、运营规范的保险公司,以确保能够便利地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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