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的孩子户口是江西的,去年在我老家重庆梁平上学,学校购买了人寿公司学生意外病症及意外伤害险。孩子在去年九月份玩耍时,被木桩刺破了大腿,家人到诊所包扎后以为没什么大事,但直到今年四月份时伤口仍未痊愈,再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治疗(因我夫妻二人均在济南工作,今年将孩子也带到了济南上学),医生诊断有异物,后做手术取出二公分长的木头一块。请问其医疗费保险公司能承担吗?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咨询网友:4021224(济南)
专家解答:
烟台新华人寿吕美兰
学生的意外保险一般是在九月份办理,请你先看一下孩子的腿被刺破时,合同是否生效。
而后再打保单上的全国通用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这样保险公司就会按步骤告诉你到哪里理赔,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济南太平人寿孙华
孩子的学生平安保险可以赔付,你找一下学校的管学生保险的专员,由她负责办理.
东营东营炎黄福寿代理吕瑛
您首先应确定孩子发生意外时首次就诊的病例所记载的诊断是在学生平安险的保险期间内,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保存好病例、收费单据、各项检查的单据,提供孩子的身份证明、学校证明、您的存折和保单,保险公司就可及时顺利地完成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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