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得感谢市人社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为失能人员解决了大难题,让我们这样的家庭不再有后顾之忧。”22日,刘淑芳热泪盈眶地说。
时光追溯到一年前,刘淑芳搀扶着年迈的婆婆来到接待日现场,“我就打听点儿关于
医保方面的政策,我老伴半身瘫痪不能自理,儿子要上班,我自己也年纪大了,家里全靠儿媳照顾,我们家是工薪阶层,挣不来多少钱,儿子儿媳挺孝顺,想改善我们老两口的生活,把我们送到医院或养老院,可是那里收费很贵。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几乎让我们家都快崩溃了,你们能不能想想办法,帮帮我们这样的家庭。”老人家边说边流泪,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在以前,像刘淑芳这样的来访者不在少数,每月的“局长接待日”当天都会有类似的镜头出现。一幕幕令人心酸的场景深深地触动了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他们意识到,现有医保制度和传统的家庭照护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老龄化形势下对失能老人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的需求。
于是,市人社局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了建立医疗照护保险制度的可行性,专题向省人社厅汇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给予肯定,要求及时向人社部汇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2015年初出台《关于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长府办发[2015]3号)和《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实施办法》(长人社[2015]21号),确定了覆盖范围、统筹层次、资金筹集、待遇支付标准、网络结算办法、照护项目目录、照护服务规范、定点机构管理、失能确定标准、耗材项目标准、远程审核审批等具体政策,从制度上解决了全市失能参保患者医疗照护问题。
2015年5月1日,我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正式启动。与此同时,刘淑芳家的实际困难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刘淑芳的公公如愿住进了养老院,每月只需400元,便可享受到和以前一样的服务。
“以前入住这家养老院每个月至少4000元,如果没有这个政策,我们真是想都不敢想,照护保险让我们全家由愁变乐。”刘淑芳激动地说。
失能人员照护险出台后,像刘淑芳一家一样摆脱困境、实际困难得到解决的家庭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