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一定要注意观察期保险观察期又称保险等待期,或免责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在这个时期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观察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行为。“观察期”的设立,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投保等骗保行为,避免产生逆选择,降低道德风险。有关观察期的3个细节问题
目前,国内所有的
健康险产品都设有保险观察期。
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通常为180天,而普通住院
医疗保险的观察期分别为30、60、90天不等。此外,一些终身型医疗保险产品的观察期长度也不尽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意外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或身故是没有保险观察期的。由于意外事故是随机的、突发的,因此不存在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一些保险期间为一年并且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保险观察期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在保险消费者续保之后,则不再另设保险观察期。也就是说,即便被保险人在续保后的第二天就发生保险事故,也是可以获得保险金补偿的。“问题二:千万不要隐瞒病史黄女士去年购买了医疗保险,在健康告知上隐瞒了子宫病史,今年因子宫肌瘤住院提出理赔,保险公司经过核查,拒绝赔付,原因是“未如实告知”。那么问题来了,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事实上,医疗保险通常会将投保前疾病列为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的拒赔属合理。面对过往病史,你的态度会影响理赔结果1.医疗保险在保障范围和投保要求上有一定的特点,投保时没能将自身的健康情况和过往病史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能直接影响保险的理赔。2.对于“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这一点,消费者应理性正确对待。健康情况有缺陷并不一定会被拒保,或被增加保费。核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产品特性,适度接收一些风险较高的客户,甚至也可能与健康客户以同样的保费进行承保。相反,如果投保时故意隐瞒病史,会被保险公司看做是恶意投保,不但会被拒赔,还可能无法退还相关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