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健康险理赔时“手术”二字很重要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很多人买完保险后,尤其是自己花钱买商业保险,会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觉得以后万一出点什么事儿,有份应得的补偿。很多理赔纠纷的“种子”也大多在这个时候埋下。
案例2:今年春节,龙先生开车回河北老家探亲,不幸遇严重车祸。为此在医院住了17天,花去医疗费近15000元。伤势虽稳定了,但右脚却被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极度痛苦时,龙先生想起去年9月他曾买了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
但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他大失所望,理赔人员告诉龙先生,右脚残废仅属于“五级残疾”,只能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即1万元。医疗费用不能给予理赔。龙先生很懊恼:为什么医疗费不能赔,这不也是意外造成的吗?
分析:一般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列明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残疾,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但不包括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
建议: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但保险责任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现在很多人身意外险均可以附加意外医疗险,如果被保险人希望获得全面保障,可以选择这类附加险,保障在意外中产生的医疗费用。
住院2个晚上还是3个白天有讲究
案例3:阿潘因为车祸住院,第3天才出院休养,在申请日额型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的理赔后,发现保险公司只理赔了2天,而且该款产品并没有“免赔日”,应该是住几天给付几天津贴。
分析:如果是投保实支实付报销型的医疗费用险,保险公司依照医疗机构发票上的金额、明细项目等来理赔,就不会出现上述争议,但每日津贴型的住院补贴医疗险便常常容易出现上述争议。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从病历卡、出院小结等材料上医生所撰写的住院天数来给付的,而阿潘的情况是第1、2天住院,第3天白天出院,医生诊断书上写住院2晚,就只能理赔2天的日额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