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一位初中未毕业的服务员周某在2月到3月的时间内,向10余家寿险公司购买大量短期
意外险保单,其中,仅在平安产险就投保37份短期意外险,同时在
中国人寿、
合众人寿等40多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截至目前,统计其意外身故保险金已超过4000万元。
据了解,目前多家投保险企已经在核实其投保行为和动机,防止恶意骗保行为给业内带来的不良影响。
重复投保后是不是可以重复理赔呢?小富君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1、意外险确可重复投保
实际上,对于
人身意外险是否可以重复投保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消费者觉得一份意外险的赔偿力度太轻的话,的确可以多投保几份人身意外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多投保不意味着就可以重复理赔。
2、意外身故、残疾才可获重复理赔
在人身
意外保险条款中,不同部分的重复理赔原则不一样。
意外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意外身故、残疾,这是主险的保险责任,可重复购买、重复理赔;
另一部分是附加险意外医疗,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医疗费,可报销。这部分不能重复理赔,而且报销的额度不能超过被保险人的花费。
总的来说,意外险的赔付总额不过超过意外医疗的费用,也就是说哪怕重复投保,最后拿到的理赔金也只是自己花费的意外医疗费用而已。
如果消费者同时购买了几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在一家没有赔完的情况下还就可以重复申请,直到理赔金额赔满为止。但总额不会超过实际支出,第一家保险公司留存收据原件后,其他保险公司可接受分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