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12366纳税服务热线搜集了部分纳税人热点问题,在本期栏目给予解答。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
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文件规定: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跨年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享受优惠至保险期满。
问:税优健康险如何进行购买?
答:可以是个人购买,也可以是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