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典型理赔案例是否你也遭遇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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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购买健康医疗险产品,一定要注意自身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提前规划,提早购买,以便能及时的给自己带来保障。
保专家解读
一般健康险条款均约定投保前未治愈疾病不在保险范围。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第四款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综上所述,保险公司的拒赔是合理的。
特殊时期的赔与不赔
很多人可能了解,在保险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很多特殊时期的规定。比如观察期,宽限期、犹豫期等。那么,在这些特殊时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赔还是不赔呢?
赔——宽限期内未交保费仍可获得理赔
案例三:
2015年1月10日,赵先生投保了定期
人寿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15年,每年1月10日为保险费交费日。当第二期交费日临近时,赵先生一直没空去办理交费。2016年1月18日,赵先生骑摩托车不慎摔伤,想就住院治疗费用申请理赔,但担心未交第二年的保险费,这次事故不能得到赔偿。
保专家解读
赵先生这种情况可以获得赔偿,因为保险交费设有宽限期。宽限期是指到了保险费交费日,如果投保人不能按时交纳保费,自交费日之后的一定时间内投保人都可以随时交纳保险费,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减所欠交的保险费。宽限期一般为60日,具体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另外,需要消费者注意的是,短期保险,如
意外险是没有宽限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