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我市农村户籍的新生儿,只要母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生儿不用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便可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第二年后,再开始缴费参保。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生儿,第二年后每年按8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扣除起付标准和自费药后,乡镇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80%,县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0%,县外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5%。可在新生儿所在的村或乡镇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徐先生说,7月7日,他的妻子在医院顺利分娩。“我们夫妻两人都参加了宜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孩子出生后,医生告诉我说,一旦孩子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就可享受住院报销待遇。那么,一是新生婴儿能否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二是如果能够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当日下午,宜秀区卫生局一位姓严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徐先生首先要到其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孩子出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再携带这份证明材料和本人家庭户口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到宜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经办机构,为孩子申请办理宜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待该证件办理下来后,便可享受宜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的待遇。
如何为新生儿办理农村合作医疗
大余县新城镇巷口村蓝女士来电询问:刚出生的宝宝上户口之后,如何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呢?
大余县农医中心答复:根据《大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3年度补偿实施方案》(余农合字[2013]1号)精神,本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儿,其父母及家庭成员已按规定参合的,自出生之日起凭出生证、户口簿到县农医中心增加姓名等资料后,可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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