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农业户口不可以办农村合作医疗。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3、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逐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2015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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