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
“宫外孕的医疗费能报销么?”“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怎么适用?”昨日《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代表们纷纷问起了自己关心的话题。当决策发言人解释“将在细则中予以明确”后,代表还不甘心地追问“细则什么时候能出来”。
昆明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随后将与卫生部门研究制定细则,对“办法”未尽的具体事宜进行明确,细则和“办法”将争取一起在今年底出台。
现有生育保险政策不统一
据介绍,昆明市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包括《昆明市企业职工生育基金统筹管理办法》和《昆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生育医疗费管理试行办法》,分别于1998年和2002年制定实施。但是这两个政策并不统一,“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的是市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待遇项目设置和支付标准不一致,保障水平有差异。”
新增一次性生育补助费
根据“办法”,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由用人单位缴纳,无论男女职工均需要参保生育保险。按照“办法”,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3%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8%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法”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增加了一次性生育补助费,包括生育营养补助费、职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一次性定额医疗补助费、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死亡一次性补助费。
不能“即买受益”成关注焦点
办法明确需要“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计划生育的,同时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方可以享受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成了听证代表关注的一个焦点,“能不能改为只要参加就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对此,昆明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副处长夏登稳表示,6个月等待期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突击参保,“如果参保就可以享受待遇,就可能会有很多企业在职工临产时才参保生育保险,这种突击参保,既不利于职工权利的维护,又会破坏公平。”他同时表示,昆明市规定为6个月,在全国来说都属于比较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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