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有病赔钱、没病返本的时代终结”……近日,本报报道了长沙一些险企利用停售返还型健康险促销产品的现象。3月6日,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返还型健康险停售”为虚假宣传,一旦发现存在违规“炒停”,将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
保监会提示,近期有关“《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返还型健康险即将停售”的报道与实施并不相符。
保监会解释称,按照保险产品设计类型,人身保险产品可分为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从分类看,没有“返还型”产品设计类型,因此“返还型健康险”这种表述并不准确。一些机构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保监会称,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016]199号)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需在2017年4月1日前对本公司保险产品进行主动自查和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主动停售。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炒停”等违规行为,保监会表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同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理性购买,不要轻信网络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