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今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
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运用更多资源更好保障民生。
会议指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
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托举民生。
个人税收递延型
养老保险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有专家表示,考虑到这期间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即使不考虑这期间物价上涨的因素,这一产品所起到的个税“减负”作用,还意味着迟缓缴税等好处。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可通过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
有分析认为,税收政策一直是保险行业最为期待的政策之一,被誉为“产品端的有力推手”。“新国十条”中明确,未来将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
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相关高层近期也在不同场合表示将加快
健康险税优方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