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市民在基本
医疗保险之外买了
重大疾病健康险,为自己和家人再添份保障。但近日,我市一位市民突发心梗后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由此引发一场纠纷。记者从哈尔滨仲裁委了解到,今年以来哈市新增了保险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投保前得注意四件大事。
2016年11月,保险公司代理人小商为生意人老柳推荐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在介绍完保费等事项后,小商询问老柳的身体状况怎么样。老柳在几个月前曾因高血压、冠心病住院,但他认为治疗后都痊愈了,因此说:“我身体挺健康的。”并在保单上签了字。
就在今年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老柳多喝了两杯,回家后不久心口疼痛被送去医院抢救。出院后,老柳联系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可几天后老柳等来的却是一份解除保险合同、拒绝赔付保险金的通知书。老柳和家人找到保险公司,对方表示,理赔调查员发现他在2014年曾经因为高血压、冠心病在医院接受了近1个月的治疗,然而在投保的时候却没提及。
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哈尔滨仲裁委认定是老柳的“过失”。因为保险公司代理人确实在投保过程中详细询问了老柳的病史,老柳认为住院后病好了“故意未告之”。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保险法》,解除保险合同而且不退保费。除了老柳这种“故意未告之”,还有一种“过失未告之”,就是投保人本身不知道自己有疾病,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退还保费。
买保险前应注意四件事
1投保时投保人要检查
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是否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等相关资质。
2投保重大疾病健康险之前,要如实告之健康情况,最好能做健康体检。如果违反诚信原则理赔时会受损失。
3签约之前,投保人要仔细阅读和研究合同条款的内容,对于只提供产品说明书,不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投保人应拒绝购买。
4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一定要了解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理赔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有意向选择仲裁,则须达成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