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本利和(按年复利2.5%计息,期交保险费以年交保险费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解读:众多的养老年金保险在“身故保障”方面的差异较大。身故给付条件通常有两种,即“领取年金日前身故”及“领取年金日后身故”。在领取年金日前身故,部分产品仅退还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本利和,其他产品则可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保额、保费及现金价值三者最大值。在领取年金日后身故,给付也可分为退还保费、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未领取的年金等几种情况。
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分红型的养老保险和万能寿险等新型产品。这些产品理论上比较合理和先进。在这些产品中,设定固定的保底的回报率或者收益,而真正的回报或者收益则与当时的利率水平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基本都属于利率敏感型的产品。
这些产品的好处就是:收益与当时的利率和公司业绩挂钩,因此理论上应该可以回避或者部分回避通货膨胀对养老金的威胁,使养老金相对保值甚至增值。让人担心的是:投保人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保险公司。否则即使有国家的监控和保护,也有可能因该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好而使自己受到损失。因此关键的是要挑选一家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来购买该类产品。
但是不管如何,不管你购买什么样的养老保险产品,实际上养老保险产品一定要符合安全第一,兼顾收益,确定给付和利率敏感性等特点,才能为您建立起可靠的养老金保障来源。商业养老保险就是补充你在基本社保上面的不足,给你晚年养老提供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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