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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宝宝“七金”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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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禄宝宝”使得以往千篇一律的少儿险变得更加多样性和人性化,为广大父母给子女规划成长教育保障、健康保障、养老保障和理财规划增加了新的选择。

  中国人寿推出的少儿教育保险——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及子女教育和养老于一体的全面性分红保险,领取快而逐渐增高,60岁后可养老,满期后有祝寿,年年红利保障非常高,外加被保人豁免等!

  福禄宝宝有7金:

  1、成长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若生存至每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约定给付成长保险金:成长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于每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的周岁年龄×1%。(第一年领保额的1%,第二年2%,第三年3%,第四年4%.......第三十年30%.一颗会长大的树,每年增长)

  2、养老金自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养老保险金。(从55岁或60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充足构建财富人生

  3、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55周岁或60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保险金。(该养老时更富足和优越)

  4、满期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80岁时,还给你一大笔,真好!)

  5、红利金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6、保障金十八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十八周岁后养老金领取前非意外身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意外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养老金领取后身故,按尚未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需要保障的时候,保额特别高)

  7、豁免金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应交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人性化的关爱,伴随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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