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王女士有一个聪明的儿子,今年13岁。为了给他储备好一笔未来成家立业的资金,王女士为他投保了“红双喜盈宝顺”产品。她选择5年交费,年交保费50000元,保障10年,基本保险金额255050元,保险利益如下:
1、生存保险金交费期结束后,每年领取3000元,可作为补充教育金,5年合计15000元。若不领取,则储备在累积生息账户中,月月复利,累积生息。
2、满期保险金在孩子23周岁时一次性领取255050元+分红,可作为创业金或婚嫁金。
3、身故或全残保障因疾病:最高267802.5元+分红;一般意外保障:最高510100元+分红;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最高765150元+分红。
案例二:张女士今年40岁,是位私营企业主。考虑到未来的养老问题,她为自己投保了“红双喜盈宝顺”产品。她选择5年交费,年交保费50000元,保障期10年,基本保险金额253650元。她可享受的保险利益如下:
1、生存保险金交费期结束后,每年领取3000元,可作为旅游金或家庭聚会金,5年合计15000元。若不领取,则储备在累积生息账户中,月月复利,累积生息。
2、满期保险金在张女士50岁时一次性领取253650元+分红,可作为养老金,随心支配。
3、身故或全残保障因疾病:最高266332.5元+分红;一般意外保障:最高507300元+分红;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最高760950元+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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