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一种说法:若企业将年终奖用分红险的形式发放,则员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传言迅速蔓延。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文件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出台针对投资分红保险的免税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投资分红保险应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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