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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国寿新鸿泰 投保可以避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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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不同于炒股票那样可以高抛低吸,频繁进出,而是更像是存储自己的一根救命稻草,目的不是为了一夜暴富,而是侧重于为自己的未来留后路,让以后不受穷。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为五年、六年和十年三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的,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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