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保障
一种:疾病生命保障
疾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5%
二种:意外生命保障
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00%
三种:巨灾生命保障
(涵盖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六种重大自然灾害)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00%
二笔返还
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十、第十五年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40%、60%给付生存保险金。
长久关爱
保费返还后仍继续提供保障与红利,直至70周岁。
产品特点
安:居安思危,巨灾应对稳分红添彩,稳赢一生;
享:短期交费,长久保障中呵护全面,心中无忧;
一:一视同仁,客户宽泛取保单借款,红利取现;
生:10年15年,生存返还胜简单明了,胜在长久。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十、第十五个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分别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40%、6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5%。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00%。
四、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所列明的六种重大自然灾害(见释义)而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按本条第三款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按下列规定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0%。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