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张先生,30周岁
保险费:投保时交纳首期期交保险费10000元,并按合同约定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支付期交保险费10000元,连续交费20年
保险金额:寿险保额20万元,重疾保额20万元,60周岁及以后均降为1万元
利益说明
1、高额寿险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起180日后至60周岁,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给付20万元(60周岁之后为1万)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及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鉴定之日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保险合同终止;
2、终身重疾保障:经过90天后至60周岁,如不幸初次确诊罹患《华夏附加福富有余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所列的35种重大疾病之一,我们将给付20万元(60周岁之后为1万)重大疾病保险金及我公司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之日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保险合同终止;
3、随时领取:可以随时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满足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养老费用等人生不同时期的需求;
4、缓交保费:如不能在应交日交纳保险费,可以缓交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大于应交风险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5、持续奖金:连续交费两年以上,如果每年按时交费,且没有办理减少期交保险费的,从第3个保单年度起,将每年获得当期期交保险费0.5%—3%比例不等的特别奖励,直接进入保险合同账户,3%的奖励比例将自第11个保单年度起延续至终身。
6、上不封顶:76岁时,按照2.5%保底利率计算,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为348852元;
按照中档假定结算利率计算,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为766124元;
按照高档假定结算利率计算,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为1359780元。
7、下有保底: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每月结算利息,保证年结算利率不低于2.5%,且为日复利计息。
8、随时追加:可随时交纳追加保险费,享有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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