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30岁,为本人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金账户版组合计划,年交保费17607元,10年交费,其中福禄双喜两全保险、附加重疾险、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补偿医疗保险基本保险金额均为5万元,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10万元,客户与国寿公司约定福禄双喜两全保险产生的每笔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作为金账户的保险费自动转入个人账户。
其保险利益演示如下:
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时,累计领取生存保险金11万元。
2.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进行治疗,最高可给付医疗保险金5万元。
3.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确诊为残疾,最高可给付残疾保险金10万元。
4.重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重大疾病,最高可给付重疾保险金5万元。
5.年度最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16万元。
6.满期给付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时,累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16万元。
7.周年红利金: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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