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性,投保15份“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和15份“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B款”,主附险基本保额都是1.5万元,100份“附加鸿鑫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合计年交保费14750元,10年交,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利益
一、祝福金:每年可领取1350元,直至终身。若不领按3%的年累积利率,累积生息,到60周岁66154元,到80周岁156844元。
二、重大疾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或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重大疾病,给付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该附加险合同终止。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退还该附加险保险费,该附加险合同终止。
三、重大疾病关爱金及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确诊后每年获得1350元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身故,关爱金不领取可累积生息;豁免以后各期的主附险保险费。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该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已交该附加险保险费,该附加险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障:主险保费加上已支付的“附加鸿鑫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费与该附加险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再加上已支付的“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B款”合同保险费与该附加险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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