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家强制保险业务之外,绝大多数保险业务都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基于平等交易原则而进行的自愿商业行为。而到银行存款,接受“理财产品”的热情推荐,事后才发现存单变成了保单;隔三差五接到自称“某某保险公司”的营销来电,被拒后不依不饶、烦人不已;发生事故后满心期待保险公司的理赔,得到的却是不断拖延甚至是一纸“拒赔通知书”……种种乱象的背后,暴露出一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在工作中不讲诚信,不尊重客户,随意甚至恶意损害消费者利益。这些违背职业操守、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既侵害了投保人利益,也损害了保险行业的信誉和健康发展。
乱象不除、顽疾不去,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不严是“本”。这与保险业务规模扩张的考核政策导向、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相关制度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必须查找问题产生的制度因素,不断完善保险法规和监管制度,通过健全市场竞争规则,促进经营行为走向规范。
保险市场里的乱象,说到底是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不转变发展模式,规范市场秩序很难从根本上奏效。当前,我国保险行业正处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关键时期,监管部门应侧重引导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淡化保费收入排名,逐步摆脱价格战和渠道恶性争夺,实现从规模扩张向发展内涵的模式转变。
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从国际经验看,在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业务快速增长的阶段,保险市场容易出现市场秩序混乱、风险集中暴露等问题,美、日等国保险业都经历过由乱到治的过程。完善制度,严格执行,筑牢“内控”和“外控”两道篱笆,我国保险市场就能在规范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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