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一则“帮您投资理财”广告引起了沈老伯的兴趣。沈老伯与广告刊登者蔡先生取得联系,决定委托他代理期货投资操作,盈利部分蔡先生得30%。蔡先生还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内容为“进场资金如在5年内亏损,我可担保一切损失全额赔偿,盈利部分按规定提取”。此后,沈老伯将保证金200万元打入期货公司保证金结算账户,由蔡先生投资操作。然而,6年过去了,沈老伯的钱只剩下不到两万元,其余的都亏了。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认为,蔡先生给沈老伯的承诺书内容非常明确,即承诺对200万元投资资金在5年内的全部损失负责赔偿,判决蔡先生赔偿198万余元,而期货营业部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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