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退保“秘而不宣”
“我如果觉得不合适,要退保呢?”
“最好是不要退,退了对您损失比较大。”
“那我一旦签了合同,就不能自由退保?”
“对,所以您现在就考虑清楚。”
……
在某寿险公司网点,销售人员介绍完产品后,不但没有主动告知客户应该享有的犹豫期无条件退保权利,还表示只要退保,客户将会面临较大额度的损失。而在其余网点,销售人员也是在记者多次询问下,才告知有10天的犹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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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保险你该怎么说?
根据《北京地区保险销售强调语及新单回访基础用语(2011版)》要求,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时,必须依照以下环节进行:
1、介绍产品前,必须向客户明示自己的身份、所属保险公司或代理保险机构名称以及推荐的保险产品名称,如:我是××保险公司的营销员××,这是我的展业证书。现在我向您推荐的是××保险产品。
2、介绍期缴保险产品时,必须明确告知客户保费缴纳期限及每期缴纳金额。在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还须如实提示风险。如分红险:“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您所看到的高、中、低档红利演示是一种假设,不代表未来的实际收益。”
3、介绍完产品后,须明确告知客户享有的犹豫期无条件退保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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