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全的保障,稳妥的资金增值,到底哪个目标为重?有限的保费预算,长期的重疾保障需求,能否达成平衡?壮年期的人身保障,退休后的养老需求,到底哪个优先规划?面对这种种差异化的保险需求,近期市场上推出的几款新品,通过一些创新化、人性化的功能设计,一定程度上能给消费者更为充裕的选择空间。
首创“现金利益选择权”中宏新品可供双向选
对于中高端人士而言,在当前缤纷繁杂的众多理财工具中,人寿保险已越来越成为其进行长期理财规划,有效实现人身风险管理、财富保障和保值增值所必不可缺的主要理财工具之一。
但是,有人只想要高额保障,有人除了基本保障还想通过保险带来一定的理财收益。甚至同一个投保者,因为自身情况变化或者家庭财务状况变化,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后,在不同的时期对保险产品的功能也有不同的偏好和需求侧重点。
为此,中宏保险经过广泛的市场调研,对风险保障类产品进行了创新设计,近期在市场率先推出带有“现金利益选择权”的一款新品--中宏“金彩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该款产品最大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带有“现金利益选择权”条款。
在该保险合同规定的“现金利益选择权”行使期限内(第3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至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的前30天内),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情况,行使或变更这一权利。
如果投保者在规定期限内,选择行使该选择权,那么从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含),在以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都可以领取相当于8%基本保险金额的生存金,直至终身(最高可到99岁)。客户投保者还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领取该生存现金流的时间和方式,包括直接领取现金,用于缴付保费,亦可选择留存在保险公司复利滚存生息,等将来一次性或分期领取以满足自己和家庭在不同阶段的生活、理财和发展需求。若被保险人能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则可再领取相当于4倍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如果投保者在规定期限内,未选择行使现金利益选择权,那么将享有高额的寿险保障。比如,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后(且被保险人已年满十八周岁),身故保障金额即为基本保险金额的6倍或身故日的保证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额者。同时,如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还能获得数倍、数十倍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利益(如投保当时年龄在20到29岁的,百岁满期贺寿金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16倍;投保年龄在30到39岁的,百岁满期贺寿金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12倍。)
可以看出,中宏“金彩人生”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现金利益选择权的设置,帮助投保者灵活应对中长期保险理财需求的可能变化,较好实现寿险产品两大核心功能(风险保障与稳健理财)之间的灵活转换。
到底是以风险保障为主,还是转为以快速返还和资产长期保值增值为主,消费者在投保“金彩人生”后的三到五年时间里,可以仔细考虑,酌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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