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越高的预期收益率假定,就意味着越高的不确定性。保险类产品之所以会纳入到理财范畴,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它既可以帮助客户实现“保底”的目标,又能帮助客户防范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收入中断风险。即,一旦风险发生,先前设定的“保底”目标也能按时兑现,这是一般理财类产品所不具有的优势所在。
根据本案例吴先生夫妇的情况,我的建议是首先为太太建立足够的保障,因为太太也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寿险保额一般设定为年收入的10倍,同时附加30-4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再将未来两大家庭理财目标分别划分出一定比例的“保底”目标,通过月缴、季缴或年缴等方式“定投”不同保险期限的定期两全保险产品,为未来设定一个到期必能实现的目标。
以子女教育准备金为例,假定我们设定13年后必须保证有60万的资金,我们可以选择月缴的方式“定投”一份10年后满期给付60万生存金的两全保险,每月的“定投”金额预计在5000元左右。在这10年期间一旦客户因疾病或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的话,无论客户先前投入了多少,未来60万子女教育金到期一定能够实现,同时还能通过每年分红的方式来实现所投资金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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