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在国外简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公职人员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按计发办法可以分为待遇确定和缴费确定两种基本模式,即DB和DC两种模式,国外公职人员实行的是DB模式,企业的补充保险是企业年金,主要由一开始的DB模式逐步转变为DC模式,目前DC模式已经超过了DB模式。
职业年金按资金的筹集方式分为现收现付型、基金积累型、部分积累型。公职人员养老保险一般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主要实行的是资金的完全积累型,有部分国家实行的是部分积累型。按照职业年金的组织管理方式,有英、美为代表的信托管理型;有保险公司根据契约管理的公司型;有以德国为代表的传统的企业内部管理型等。
各国职业年金计划的基本特点是:
(1)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年金计划是自愿性的;
(2)缴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
(3)基金能够进行市场化运营;
(4)职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和运营享受国家的免税优惠政策。
2009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这标志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再次提上议事日程。
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问题引起众议。不管如何争论,有一点必须明确的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当然,也有学者提出养老金制度事业单位同企业“并轨”需要慎之又慎。因为有三个方面现实问题值得特别关注:第一,这个方案能不能被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中老年职工所接受?第二,强制推行并轨方案会不会使事业单位也像国有企业那样出现退休狂潮?第三,强制推行并轨方案能不能避免类似于科研院所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考虑到这三个问题难以避免,应为事业单位改革设计一套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笔者结合国际经验的借鉴以及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演进的对比研究认为:在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层面,建立社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也是对国外成熟养老保障制度的经验总结。而彼此的养老待遇差距,主要通过建立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其他补充支柱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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