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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满堂福”家庭财产保险 还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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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常发生的房屋安全意外事件令人唏嘘不已:家庭火灾、房屋盗抢、水渍损失等等。面对这些意外,我们不仅要做好房屋安全预防措施,而且更加需要一份家财险。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障:2万元,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电压异常而引起主险合同载明地址的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供电线路因遭受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袭击;

  (二)供电部门的施工失误;

  (三)供电线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家居玻璃意外破碎保险:5000元,如果与被保险房屋相连的门窗玻璃、屋顶玻璃及固定在家具上的以及室内装饰用玻璃、镜子因意外事故单独破碎,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租房费用/租金损失保险:100元/天(最高限额1万元),如果被保险房屋因本保险主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失而不能居住,在本条款项下,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在外临时租房的额外费用或房屋无法出租造成的租金损失。

  第三者责任保险:5万元,在主险合同载明的地址范围内(包括被保险房屋专属的天台、庭院)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保险人在本保险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提示

  1、该产品承保财产为城市住宅,农村集体产权、小产权房屋不在承保范围内,工厂、商铺也不在承保范围内。

  2、本产品各项保障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0元。

  3、请在投保时填写详细的家庭财产地址,具体到门牌号码,以便于理赔。

  4、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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