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认购期结束后,客户仍可要求将之前购买的理财产品“退”掉。从东亚银行武汉分行已给部分理财产品设立犹豫期,这在各家银行中尚属首例。
东亚银行武汉分行相关人士表示:为了使理财产品销售环节更加规范、合理,该行针对银行理财产品设定了犹豫期。客户可在犹豫期内将理财产品退掉,且不会损失任何资金。
该人士称,设立犹豫期的理财产品不包括信托类和汇率挂钩类产品,因前者需要募集一定资金才能生效,而后者保本保息,收益稳定,且有稳定客户群,因此不宜“退货”。除此之外,多数理财产品已于本月初设立犹豫期,期限为认购期后一日,“比方一款产品认购期是1N10日,11日前(含当日)都可反悔,包括下一期溢利宝、立盈宝在内的人民币产品和外币结构型产品,都将设立犹豫期。”
谈到给理财产品设立犹豫期的原因时,该人士表示,一方面,有些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时对其不甚了解,可能买到并不适合自己的产品,设立犹豫期给了投资者重新作出正确选择的机会;另一方面,少数客户会在购买理财产品后遇到急需资金的突发状况,银行允许“退货”,则让客户的资金重获自由。
投资者理财产品设犹豫期更有安全感
前几年,银行理财产品信任危机集中爆发,而信任危机的焦点则集中在理财经理的不合规销售。
“我需要保本的、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结果理财经理推荐的却是5年以后保本的QDII产品,短短两个月就亏掉了40%。”投资者曾女士愤怒地说,购买产品后才得知与自己需求不符,但已无法“退货”,只能眼睁睁看着资产缩水。
“购买理财产品后,通过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与其他理财专家交流,可能会发现这类产品并不适合自己。”不少投资者称,银行给理财产品设立犹豫期,会让自己在心理上更有安全感。
银行人士对理财产品设犹豫期褒贬不一
东亚银行率先在银行理财产品中设立犹豫期,银行人士对此褒贬不一。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叶世明认为,设犹豫期是理财产品的一种进步,它使理财产品功能更加完善,对客户来说也是一种人性化设计。
另一股份制银行理财产品设计人士则称,理财产品认购期内,投资者均可“退货”。“相比保险产品的10天犹豫期,理财产品仅仅一天的犹豫期对投资者意义不大。”他认为,银行给理财产品设立犹豫期更像是一个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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