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推销员将保险收益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进行简单对比,甚至直接解释成‘银行理财产品’,来误导消费者将存单变保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微博]说,销售人员故意隐瞒中低档收益,只向消费者强调高收益,闭口不谈或者少谈产品免责风险、投保期限等,宣传资料中,风险提示也不醒目。而据监管规定,目前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凡是收益超过2.5%的部分都是不确定的。
以分红型保险产品为例,在人身险的总体保费中占有70%以上的比重,是人身险的主打产品。然而目前,部分营销员在销售分红型保险产品时,会混淆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分红险的分红完全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如果公司没有盈余,分红险也存在没有红利可分的情况。而且分红率并不等同于收益率,同时保险公司也不是把当年所有收益都拿来分红,投资者一定要清楚购买目的是保障还是投资。
据了解,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一般都有犹豫期(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的10日内),在犹豫期内,购买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了收取10元成本费外,还应退还购买人全部保费,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此外,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产品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应的产品说明,看清合同条款,包括投资期限、收益、免责条款等,弄清产品属性,以免财产收益“缩水”。
“特别提醒家庭理财时,不能往往只关注收益,而忽视或轻视对家庭的保障规划。”一位保险业客户经理说,虽然很多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宽裕,但这些“闲钱”却不足以应付突发事件,如重大疾病、意外死亡、严重伤残等等,建议投资者为家庭成员配备意外险和重疾险。“否则,理财金字塔的基座上一旦出现了一个大窟窿、无底洞,财富就会面临大幅缩水甚至被消耗殆尽。也就是说,只有在拥有完善保障的基础上,再进行投资才是明智的选择。”(文章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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